为认真贯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14〕230号)要求,我局于2014年10月下旬圆满完成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超市)、宾馆、书店等公共场所单位的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共检查商场(超市)7家、宾馆2家、书店1家。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清洗消毒记录的情况等。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机房、进出风口、冷却塔的设置及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能做到开放式冷却塔一年清洗一次,空气过滤网、过滤器、空气处理机组等半年清洗一次。但有个别单位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专门档案,未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给予了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