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天津代表团包景岭等1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详述了修改内容和理由。
包景岭指出,农业是大气污染物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来源,特别是农村垃圾堆存、畜禽养殖废物、秸秆焚烧等都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氨也必须控制,二者均为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同时也是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为此,建议将农业污染也列入针对大气污染进行综合防治的对象,推行区域污染联合防治。
包景岭建议,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未完成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应当向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包景岭特别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时候,应该在第四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国家环境保护和交通主管部门在沿海地区要设置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必须满足排放控制区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