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邀请贵公司就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
1、海尔空调 KFR-25GW/H2 1P冷暖 数量178台
2、海尔空调 HP-1020 1.5P冷暖 数量49台
3、海尔空调 KFRd-71LW/Z2 3P冷暖 数量10台
4、海尔空调 KFRd-120LW/L 5P冷暖 数量17台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报价单位为代理商的,须具备该品牌生产厂商的合法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应具备一定相关项目的业绩。
三、要求
1、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2、本次采购空调机的各部件必须为原厂产品,不接受拼装配件的报价。
3、此次所需空调的计划供货时间为2006年1月前。
4、交货地点:天坛体育宾馆(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10号)
5、报价书需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5年12月23日11:00
7、报价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须在当日回应
8、请务必在报价书中提供以下内容:
①报价表(包含主机价格和标准管线的单价)
②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安装调试合格之日止)
③售后服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期时间、处理报修电话的响应时间、报修上门的时间及定期维护的时间等)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公司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
⑦公司近三年履约经历;
⑧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的资力、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⑨现阶段和近三年以来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9、递交报价书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采购部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综合楼411室
联系人:邓杰 席萍
电话:010-67100059
传真:010-67157792
四、通知和确认
评审小组将在确定本次采购的供货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以传真形式向各报价单位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