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网站一次性公布了24项新标准,其中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9项,24项标准中包含有多个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其实施时间大都为2016年4月1日或2016年5月1日两个时间点,还有半年的过渡期,各建筑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了。
住建部早在2013年6月就启动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历时两年多时间制定并发布,在无较多经验借鉴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标准》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阶段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与效益评价。(因该标准还在校审阶段,具体内容以出版标准为准。)
1.明确定义
《标准》首次给出了诸如“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装配率”、“建筑部品”等术语和定义。如预制率特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同类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2.评价对象
由于经验不多,《标准》暂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要求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
3.评价阶段
《标准》将工业化建筑分为设计和工程项目两个评价阶段,设计评价是基础,通过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评价;工程项目评价包括设计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与效益评价。
4.评价等级
《标准》将工业化建筑评价分为基础项和评分项,前者为工业化建筑的必要条件,后者为规定分值的定性或定量指标。根据设计、建造、管理与效益评价的分值及其权重计算总得分,按照总得分的高低,工业化建筑可评为A级、AA级、AAA级。
5.强调“协同”概念
《标准》全文强调协同设计、协同工作,保证使工业化建筑的高效率和质量。
6.一体化装修
《标准》注重一体化的装修设计和施工,引导成品建筑交工。
7.信息化技术
《标准》注重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构件图设计等设计阶段以及施工和管理的信息化技术应用。
8.重视环保、节约与效益
《标准》强调减少废弃物排放、节水节材、提高效率,突出绿色环保等综合效益。
据悉,除了国标,住建部目前正在制定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纲要,借此进一步建立完善住宅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其他地方都应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生产能力;政府投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要率先采用这种建造方式;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住宅面积所占比例逐年增加,每年增长2%。
自1999年颁布实施《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以来,住宅产业化已经行进15年。截至目前,我国的住宅建设中,工业化住宅占据的市场份额依然不高。发展瓶颈主要是缺乏顶层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相关标准规范的严重滞后,以及关键技术体系的薄弱。随着《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对中国工业化建筑的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