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规范江西省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全省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我省编制了新版《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10版标准同时废止。
“我们要求设置暖通空调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增压泵水泵扬程和设备机组的组合匹配合理,提出景观生态设计郁密度达到70%的概念,强化自然采光通风,强调运行单位能耗值。同时,增加分体空调权重分值设置,对居住建筑提出地下开发面积与用地的比例限值。”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专家胡松介绍,新的评价标准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和提升,可以体现当地绿色建筑的气候性、区域性和适用性。在考评绿色建筑星级时,标准重点增加了设计和运行等相关方面的得分点,对分值进行了合理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