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达175.5万家,公共机构数量多,节能潜力大、示范性强,在节约资源能源上,公共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目前,公共机构节约资源能源情况如何,面临着哪些问题,“十三五”时期有哪些“硬指标”?日前采访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有关负责人。
“十二五”节能目标超额完成,激励约束机制仍待完善
据介绍,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为370.73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为20.55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下降了17.84%,为25.35吨,超额完成了“十二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下降12%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国共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50个、省级示范单位2300余个;30个地区出台了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1380家省直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和8个地区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通过购买、分时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余辆,建设充电配套设施1万余套,带动了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助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此外,我国还基本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绝大多数地市和大部分县区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
为强化统计监督考核,全国开展了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中央国家机关严格施行用水用电用油情况月度统计、半年汇总通报制度;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公共机构由2010年的48.6万家增加到2015年的近75万家,统计数据质量、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直面存在的问题。”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公共机构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导致地区之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比如,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市、县以下节能管理比较薄弱;资金支持保障不足,尚未形成稳定的节能资金安排渠道;激励约束机制尚待完善,考核约束有待强化,没有后续的奖惩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等。
加大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比例不低于30%
据介绍,为进一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全国公共机构能耗设定了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在总量方面,确定全国公共机构到2020年能耗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在强度方面,确定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在这些目标值的确定上,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分析研究工作,也多次征求了各地区的意见。”有关负责人指出,总体来说,目标任务偏紧,但留有努力空间。
关于量化目标,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气候条件,以及“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分解下达。
据了解,为促进目标达成,“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将继续理顺体制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制度标准建设。主要任务包括强化节能增效,推进绿色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6项绿色行动。在绿色出行方面,将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此外,全国公共机构还将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节地节水、计量统计、管理能力提升、试点示范等6项重点工程。
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领社会风气、培养节约习惯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节约相当一部分能耗。”有关负责人仔细“盘算”:根据公共机构消耗能源的人员情况折算,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如果按照‘十三五’时期人均下降11%和15%的目标计算,到2020年当年可以节约能源2000万吨标准煤、节约用水18.8亿立方米。”他表示。
“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全社会节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中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党政机关是全社会行为和道德风尚的标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是舆论宣传的主渠道,各类学校是传播节能理念、培养节约习惯的基地,医院、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人员流动量大、密度高,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宣传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