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该标准统一编号为DG/TJ08-2199-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上海市在绿色建筑领域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之后颁布的又一部重要的地方工程建设规范。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共8个章节和2个附录,及相关的条文说明。标准明确绿色建筑检测应在规划、绿化、环保、节能等建筑分部或分项工程验收通过后进行,检测方法为形式检查和性能测试。
为便实际操作,标准编制了附录,附录A明确了条文与国家、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对应关系,附录B规范了绿色建筑检测结论汇总要求。
该标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行业相关单位,历时近3年时间,在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绿色建筑实践经验,从关注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措施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反复讨论、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编制而成,可为竣工验收阶段判断绿色建筑落实情况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