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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学校、幼儿园新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1 23530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安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学校、幼儿园新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学校、幼儿园新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ZBXA2017-016

    三、采购人名称: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长安区韦曲南街与长兴南路十字

    联系方式:029-892375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21号长安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29-8520517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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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教育设施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承担的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业绩合同一项,同类工程指新风空气净化、中央空调、新风、通风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21号长安大厦A座五楼招标部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21号长安大厦A座五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娜娜冯惠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051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西安碑林区支行

    帐号:8060105014210094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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