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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空调器的9大要求

   2018-02-05 34380

GB/T5073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如今已执行了3年时间。今天,我们就回过头去看一看这份标准对于空调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对暖通空调设备效率和系统效率要求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规定如下:

4.2.10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

而今主流品牌不同类别冷水(热泵)机组能效比如下:

1.离心式冷水机组满负荷时能效比

 

顿汉布什

开利

约克

麦克维尔

特灵

COP值:

5.02-5.85

5.02-5.86

5.35-5.97

5.38-5.81

5.47-6.03

2.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满负荷时能效比

3.风冷螺杆热泵机组满负荷时能效比

4.各多联机品牌IPLV值如下:

品牌

海尔

奥克斯

麦克维尔

三菱重海尔

IPLV

6.8

6.17

5.4

6.2

品牌

LG

东芝

大金

IPLV

6.47

6.2

5.8

*本数据采集于2013年度各品牌变频多联机产品样本。

而GB21454-2008《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要求如下:

GB/T5073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提出要求如下:

根据要求,所有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指标都能满足要求。特别是多联机,如按GB21454-2008《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要求,是远超要求。但是标准特别对现行标准提高提出一定的创新期望,并具体如下:

如按此要求,除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超满足外其他各类机型的确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至少各类机型至少需要提高或降低5-7%。这应该是许多设备生产厂商需要改进和创新的空间。

二:对空调系统设备噪声要求

标准对分体空调器、燃气热水炉提出要求如下:

1.分体空调器,参照标准GB12021.3-20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燃气热水器,参照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2.6 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系统能耗的降低幅度按表5.2.6 的规则评分。

三: 对能量综合利用指标

5.2.13 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3 分。

5.2.14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3 分。

5.2.15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评价分值为4 分。

参评建筑的排风能量回收满足下列两项之一即可:

1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且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低于60% ;

2 采用带热回收的新风与排风双向换气装置,且双向换气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低于55%。

5.2.14 本条适用于进行供暖或空调的公共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若当地峰谷电价差低于2.5倍或没有峰谷电价的,本条不参评。

参评建筑的蓄冷蓄热系统满足下列两项之一即可:

1 用于蓄冷的电驱动蓄能设备提供的设计日的冷量达到30% ;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现行标准),电加热装置的蓄能设备能保证高峰时段不用电;

2 最大限度地利用谷电,谷电时段蓄冷设备全负荷运行的80%应能全部蓄存并充分利用。

四: 对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能耗要求

5.2.5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6分。

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反映了空调水系统中循环水泵的耗电与建筑冷热负荷的关系,对此值进行限制是为了保证水泵的选择在合理的范围,降低水泵能耗。

具体请参见《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76页。

目前,国内绝大部分水泵厂商对暖通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系统的研究和产品开发还处在萌芽阶段,存在的问题有:

1.设计师对各品牌厂商生产的水泵产品性能不了解,选型存在误区;

2.水泵厂商技术开发人员对暖通空调系统不够了解,或不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合设计人员进行选型。

因此,对暖通空调水泵产业整体的提升空间较大。

五:对过渡季暖通空调系统能耗指标要求

5.2.7 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分值为6分。

空调系统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设计工况,而且应考虑全年运行模式。尤其在过渡季,空调系统可以有多种节能措施,例如对于全空气系统,可以采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可以有效地改善空调区内空气的品质,大量节省空气处理所需消耗的能量。但要实现全新风运行,设计时必须认真考虑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妥善安排好排风出路,并应确保室内合理的正压值。此外还有过渡季节改变新成送风温度、优化冷却塔供冷的运行时数、处理负荷及调整供冷温度等节能措施。

五: 对分区分系统控制策略要求

5.2.8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得3分;

2 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规定,得3 分;

3 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得3分。

本条在本标准2006年版一般项第5. 2.12条基础上发展而来。多数空调系统都是按照最不利情况(满负荷)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的,而建筑在绝大部分时间内是处于部分负荷状况的,或者同一时间仅有一部分空间处于使用状态。针对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条件的情况,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以节约能源,显得至关重要。系统设计中应考虑合理的系统分区、水泵变频、变风量、变水量等节能措施,保证在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建筑使用时,能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恰当的能源供给,同时不降低能源转换效率,并能够指导系统在实际运行中实现节能高效运行。

本条第1款主要针对系统划分及其末端控制,空调方式采用分体空调以及多联机的,可认定为满足(但前提是其供暖系统也满足本款要求,或没有供暖系统)。本条第2 款主要针对系统冷热源,如热源为市政热源可不予考察(但小区锅炉房等仍应考察);本条第3款主要针对系统输配系统,包括供暖、空调、通风等系统,如冷热源和末端一体化而不存在输配系统的,可认定为满足,例如住宅中仅设分体空调以及多联机。

六: 对水泵和风机节能要求

5.2.12 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013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

2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七: 对室内热湿环境要求

以下为控制项,必须满足:

8.1.4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的规定。

8.1.5 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房间内表面长期或经常结露会引起霉变,污染室内的空气,应加以控制。在南方的梅雨季节,空气的湿度接近饱和,要彻底避免发生结露现象非常困难,不属于本条控制范畴。另外,短时间的结露并不至于引起霉变,所以本条控制“在室内设计温、湿度”这一前提条件下不结露。

8.1.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有关规定。(本条直接变为必须满足的条件)

以下为控制项:室内热湿环境

8.2.8 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总分值为12分。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25%,得6分;达到50%,得12分。

8.2.9 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评价总分值为8分。供暖、空调末端装置可独立启停的主要功能房间数量比例达到70 % ,得4分;达到90 %,得8分。

八: 对一般项要求

10.2.6 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空调通风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和清洗计划,得2分;

2 实施第1 款中的检查和清洗计划,且记录保存完整,得4分。

中央空调与通风系统已成为许多建筑中的一项重要设施。对于使用空调可能会造成疾病转播(如军团菌、非典等)的认识也不断提高,从而深刻意识到了清洗空调系统,不仅可节省系统运行能耗、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还可保证室内空气品质,降低疾病产生和传播的可能性。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范围应包括系统中的换热器、过滤器,通风管道与风口等,清洗工作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的要求。

从上述项目看:

1.标准对近年来提出的诸如:地水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的应用合理性提出要求。

2.将暖通空调智能控制系统做为控制项重视起来,当然这也是发展的必然。

3.注重空调通风系统的保养、清洗工作,提升系统节能性。

九: 对空调、冷却塔节水和能耗要求

6.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6分;

2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10分;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10分。(备注诸如:蒸发式冷凝器、能源塔、闭式塔等)

本条为新增条文。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补水量很大,甚至可能占据建筑物用水量的30 %50% ,减少冷却水系统不必要的耗水对整个建筑物的节水意义重大。

1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受气候、环境的影响,冷却水水质比闭式系统差,改善冷却水系统水质可以保护制冷机组和提高换热效率。应设置水处理装置和化学加药装置改善水质,减少排污耗水量。开式冷却塔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设计不当时,高于集水盘的冷却水管道中部分水量在停泵时有可能溢流排掉。为减少上述水量损失,设计时可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相对加大冷却塔集水盘浮球阀至溢流口段的容积,避免停泵时的泄水和启泵时的补水浪费。

2 开式冷却水系统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的实际补水量大于蒸发耗水量的部分,主要由冷却塔飘水、排污和溢水等因素造成,蒸发耗水量所占的比例越高,不必要的耗水量越低,系统也就越节水;计算方法详细标准要求。

3 本款所指的“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包括采用分体空调、风冷式冷水机组、风冷式多联机、地源热泵、干式运行的闭式冷却塔等。风冷空调系统的冷凝排热以显热方式排到大气,并不直接耗费水资源,采用风冷方式替代水冷方式可以节省水资源消耗。但由于风冷方式制冷机组的COP通常较水冷方式的制冷机组低,所以需要综合评价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情况,有条件时宜优先考虑风冷方式排出空调冷凝热。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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