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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发布《高效空气过滤器》新标准,2021年02月01日实施!

   2020-04-28 GMP办公室20820
 

2021年02月01日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效空气过滤器和超高效空气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的分类与标记、材料、结构与生产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温条件下送风及排风净化系统和设备使用的过滤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31.1硫化橡胶或热 塑性橡胶压 人硬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

GB/T 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3880.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3880.2一 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 2部分:力学性能 

GB/T 4857.23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 23部分: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GB/T 6165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 

GB/T 6669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恒速拉伸法(20mm/min) 

JG/T 404空气过滤器用滤料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B/T 61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高效空气过滤器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 HEPA

用于空气过滤且使用GB/T6165规定的计数法进行试验,额定风量下未经消静电处理时的过滤效率及经消静电处理后的过滤效率均不低于99.95%的过滤器。

3.1.2超高效空气过滤器ultra low penetration air filter;ULPA

用于空气过滤且使用GB/T6165规定的计数法进行试验,额定风量下未经消静电处理时的过滤效率及经消静电处理后的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9%的过滤器。

3.1.3效率efficiency

对过滤元件进行试验时,过滤元件过滤掉的气溶胶量与过滤前的气溶胶量之比。

3.1.4透过率penetration

对过滤元件进行试验时,过滤元件过滤后的气溶胶浓度与过滤前的气溶胶浓度之比。

3.1.5有隔板过滤器separator-style filter

按所需深度将滤料往返折叠制成滤芯,被折叠滤料之间以波纹状分隔板支撑,形成空气通道的过滤器。

3.1.6无隔板过滤器minipleat-style filter

按所需深度将滤料往返折叠制成滤芯,被折叠的滤料之间以线状黏结剂或其他分隔物支撑,形成空气通道的过滤器。

3.1.7额定风量rated air flowrate

标识过滤器工作能力的技术参数,表示保证过滤器效率的单位时间最大空气体积流量。注:额定风量由过滤器生产厂家提供。

3.1.8阻力resistance

一定试验风速或风量条件下,过滤元件前后的静压差。对过滤器而言,为额定风量下过滤器前、后的静压差。

3.1.9初阻力initial resistance

过滤器在清洁及未经任何处理的初始状态下的阻力。

3.1.10试验终阻力final test resistance

按本标准所规定方法进行生命周期综合能效测试时,所确定的作为试验终止条件的过滤元件阻力。

3.1.11终阻力final resistance :

过滤器在使用过程中捕集粉尘达到相当量,应对过滤器进行更换时的规定阻力。

3.1.12综合阻力comprehensive average resistance

按本标准所规定方法进行生命周期综合能效测试时得到的过滤元件加权平均阻力。

3.1.13容尘量dust loading capacity

按本标准所规定方法进行生命周期综合能效测试时,受试过滤元件达到规定试验终阻力时的增重。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EHS:癸二酸二辛酯

PaO:聚α烯烃

PSL:聚苯乙烯乳胶球

4分类与标记

4.1按结构分类

按过滤器滤芯结构可分为有隔板过滤器和无隔板过滤器,示意图见图1。


图1有隔板过滤器和无隔板过滤器结构示意图 

说明:

1、滤料;

2、分隔板;

3、框架;

4、分隔物;

H、高度;

W、宽度;

D、厚度。

 

4.2 按效率级别分类 

4.2.1高效空气过滤器 

按GB/T 6165规定的方法检测过滤器过滤效率,高效空气过滤器可分为35、40、45三类。

4.2.2超高效空气过滤器 

按GB/T 6165规定的计数法检测过滤器过滤效率,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可分为50、55、60、65、70、75六类。

4.3 标记

过滤器标记见图2,型号规格代号见表1。常用规格型号参见附录A。

图2过滤器标记 

表1过滤器规格型号代号 

示例1:有隔板高效空气过滤器,效率级别为40,效率试验方法为钠焰法,采用非扫描方法进行检漏试验,外形尺寸为484 mmX484 mmX220 mm,额定风量为1000 m3 /h,标记为;GY-40-N-484X 484 X 220-1000。 

示例2:无隔板超高效空气过滤器,效率级别为65,效率试验方法为计数法,采用扫描方法进行检漏试验,外形尺寸为610 mmX1220 mmX 80 mm,额定风量为2400 m3 /h,标记为:CGW-65-J-S-610X1 220X 80-2400。

5材料、 结构与生产环境

5.1材料 

5.1.1基本要求

过滤器防火性能应符合其应用环境的防火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应保持性能稳定、不产尘。当有耐腐蚀要求时,所使用的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防腐性能。

5.1.2滤料

5.1.2.1滤料的透过率和阻力应符合本标准中同类过滤器滤料的性能要求。

5.1.2.2滤纸抗张强度测定应符合GB/T 12914的规定,其纵向抗张强度应不小于0.7 kN/m, 横向抗张强度应不小于0.5 kN/m。

5.1.2.3滤料 在(3.5±0.2)kPa压力下的厚度不宜超过0.40 mm,且应均匀无硬块,滤料表面不应有裂纹、擦伤、针孔和色斑等。

5.1.2.4滤料的释气性能应满足应用环境的特殊要求。

5.1.2.5滤料其他性能应符合 JG/T 404的相关规定。

5.1.3边框

5.1.3.1边框材料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强度和刚度,材料厚度应根据材质和边长选定。

5.1.3.2当采用以下材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应采取相应的防锈或防腐措施:

冷轧钢板应符合GB/T 3274的规定,厚度应为1.0 mm~2.0 mm,成型焊接后应镀锌、喷塑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铝合金板应符合GB/T 3880.1和GB/T 3880.2的规定,厚度宜为1.5 mm~2.0 mm;

不锈钢板应符合GB/T 3280的规定,厚度应为1.0 mm~2.0 mm。

5.1.3.3当应用环境具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其他材料。

5.1.4 分隔板与分隔物

有隔板过滤器的分隔板可采用铝箔等;无隔板过滤器的分隔物可采用玻璃纤维纸条等。分隔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1.5黏结剂和密封胶

5.1.5.1黏结剂用于滤料的拼接、修补及密封垫与框架的粘接,其剪力强度和拉力强度应高于滤料的相应值。

5.1.5.2密封胶用于滤芯与框架的密封,应能在常温、常压下固化,且应保证过滤器在终阻力条件下运行时不开裂、不脱胶并具有弹性。

5.1.5.3黏结剂和密封胶的防火性能应满足应用环境的要求,其释气性能应满足应用环境的特殊要求。

5.1.6 密封垫

5.1.6.1密封垫应选用有弹性且不易老化的闭孔材料,其性能应满足GB/T 531.1的规定,用邵尔AO型硬度计测得的硬度应为28±5。

5.1.6.2按照 GB/T 6669的相关规定,密封垫压缩永久变形应不大于60%(60%,22 h,70 ℃)。 

5.1.6.3密封垫的释气性能应能满足特殊应用环境的要求。

5.1.7防护网

防护网可采用不锈钢拉板网、冲孔板、点焊镀锌铁丝网、点焊不锈钢丝网和喷塑钢板网等。

5.2 结构

5.2.1滤芯

5.2.1.1有隔板过滤器滤芯

当滤芯固定在框架中时,分隔板应露出滤料褶痕3 mm~5 mm,且缩入框架端面5 mm~8 mm。

5.2.1.2无隔板过滤器滤芯

当滤芯固定在框架中时,滤料和分隔物应缩入框架端面3 mm~5 mm。 

5.2.2边框

5.2.2.1边框结构应坚固,应有足够的刚性和整体稳定性。

5.2.2.2边框四角和拼接处不应松动,黏结剂和密封胶不应脱胶、开裂,滤料在边框中不应松动和变形。 

5.2.2.3边框边宽应为15mm~20mm。对边长不小于600mm的过滤器,框架边框宽度宜为20 mm。 

5.2.3密封垫

5.2.3.1密封垫断面应采用长方形(宽度宜大于15 mm且不应超出边框,厚度应为5 mm~8 mm)或半圆形(直径宜为15mm),长方形断面密封垫的粘接面和密封面应去皮。

5.2.3.2密封垫应整体或拼接成形,拼接应在拐角处,且宜采用Ω型或燕尾型连接方式,连接处应使用黏结剂粘接牢固。整个密封垫的拼接应不超过4处。

5.2.3.3密封垫与边框应粘接牢固,密封垫的内外边缘不应超过边框的内外边缘。 

5.2.4液槽密封

对采用液槽密封方式的过滤器,所使用的非牛顿流体密封材料的性能应保证在工作温度下不流淌且柔韧。刀口高度应与液槽深度相匹配,刀口高度、液槽深度应根据过滤器使用时的面风速和过滤器终阻力确定。 

5.2.5滤料拼接和修补 

5.2.5.1每台有隔板高效空气过滤器的滤料拼接接头应不超过1个;超高效过滤器的滤料不应有拼接 

5.2.5.2用搭接方式拼接两块滤料时,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3 mm。 

5.2.5.3搭接接口不应设置在滤料折叠的转弯处。 

5.2.5.4每个修补面积宜不超过20mmX20mm,修补的总面积不应超过过滤器端面净面积的1%。 

5.3生产环境 

过滤器的生产环境条件应保证过滤器生产全过程(至装箱时)不受污染。高效空气过滤器组装车间室内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宜达到8级,超高效空气过滤器组装车间室内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宜达到7级。

6技术要求

6.1 外观

6.1.1过滤器表面不应有泥、油、黏性物等污染物和损伤,不应出现框架凹凸、扭曲或破裂;表面涂料层不应出现不均匀及剥落等损伤。

6.1.2滤料、分隔物、防护网应无变形,密封垫应无松脱。

6.1.3密封胶应齐整无裂纹,沿滤料和分隔板浸润高度应不大于5mm。 

6.2 尺寸偏差

6.2.1边长大于 500 mm的过滤器,其端面尺寸偏差应为(0,-3.2) mm;边长不大于500 mm的过滤器,其端面尺寸偏差应为(0,-1.6) mm。

6.2.2过滤器深度尺寸的偏差应为(+1.6,0) mm

6.2.3当过滤器对角线长度大于700mm时,每个端面的两对角线之差的偏差应不大于4.5mm;当过滤器对角线长度不大于700 mm时,其偏差应不大于2.3 mm。 

6.2.4框架端面应与侧面垂直,其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3°。 

6.2.5 过滤器端面及侧板平面度应不大于1.6 mm;两端面平行度偏差应不大于1.6 mm。

6.2.6有隔板过滤器滤芯的分隔板应平行于框架中心线,分隔板与中心线倾斜偏差应不大于6 mm,且不应发生突变性偏差。滤料的褶纹和分隔板应垂直于框架的上下端板,从任一褶或分隔板的一端引一铅垂线,该褶或分隔板另一端偏离铅垂线应不大于9 mm。褶纹和分隔板不应弯曲,从任一褶或分隔板两端连一直线,弯曲造成的偏离应不大于6mm。 

6.2.7无隔板过滤器滤芯相邻褶幅高度偏差应不大于0.5mm。300mm内分隔物的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1mm。分隔物应与褶痕垂直,每条分隔物形成的直线与褶痕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2mm;分隔物间距的偏差应不大于3mm。

6.3 检漏

6.3.1高效空气过滤器出厂应逐台进行检漏试验,不应有渗漏。

6.3.2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出厂应逐台采用扫描法进行检漏试验,不应有渗漏。

6.4 效率

过滤器效率应符合表2、表3的规定。

表2高效空气过滤器效率

表3超高效空气过滤器效率 

6.5消静电

对于滤料荷电过滤器,应标称其经消静电处理后的过滤效率,实测值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 

6.6阻力

过滤器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应不大于标称值的105%。 

6.7滤芯紧密度

置于滤芯上的木块位移应不大于3.2 mm。

6.8耐振动

过滤器经耐振动试验后,应符合6.1~6.5的规定。

6.9防火性能 

当过滤器应用环境有防火性能要求时,过滤器整体防火性能应符合GB 8624中的相关规定。 

6.10 生命周期容尘量及综合能效

需要时可进行高效过滤材料和过滤器容尘量、生命周期综合效率以及综合阻力试验,同型号过滤器.及高效过滤材料复验时,容尘量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综合平均效率值与标称值末位数的偏差不应大于5,综合平均阻力应不大于标称值的110%。 

7试验方法

7.1外观

外观可采用目视检查。密封胶浸润高度应使用钢板尺检查,其分度值应不大于1 mm。

7.2 尺寸偏差. 

7.2.1尺寸偏差检查应在稳固、平整的水平工作台上进行。 

7.2.2长度应使用钢板尺检查,其分度值应不大于1 mm。 

7.2.3平面度应使用平板和塞尺检查,平板准确度应为3级,塞尺厚度范围应为0.02mm~0.50mm。

7.2.4垂直度应使用角 度规检查,其分度值应不大于0.5°。 

7.3检漏

7.3.1高效空气过滤器检漏试验可按附录B进行或参见附录C的规定,基准方法为附录B所规定方法。超高效空气过滤器检漏试验应使用附录B规定的计数扫描法。

7.3.2扫描检漏试验发现的局部渗漏缺陷可进行修复,应符合5.2.5的规定,在修补完成且密封胶充分固化后,应对过滤器再次进行检漏试验。 

7.4 效率 

7.4.1在效率试验前,应对过滤器在额定风量下进行空吹,直至过滤器自身散发颗粒物对效率试验的影响已消除。 

7.4.2高效空气过滤器额定风量下的效率应按GB/T6165规定的方法测定。 

7.4.3 超高效空气过滤 器额定风量下的效率应按GB/T 6165规定的计数法测定。

7.5消静电

消静电试验应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消静电处理后,应按7.4的要求进行效率试验,效率试验方法应与过滤器出厂检验中标称的效率试验方法--致。

7.6 阻力

阻力试验应按GB/T 6165规定的方法进行。

7.7 滤芯紧密度

将组装好的过滤器端面向.上平放在平台上。将一块102 mmX152 mm的木块背面粘上一块与木块同面积、厚6.4 mm的闭孔海绵氯丁橡胶,粘橡胶的面放在过滤器滤芯的中心,使152 mm的一边与滤料褶痕平行。木块正面放-一个2.7 kg的重物,在木块侧面中心处施加(15.7±0.9)N的力,该力平行于过滤器端面且与滤料褶痕垂直。测量施力后木块由原来位置所产生的位移。

7.8耐振动

满足6.1~6.5要求的过滤器,应按GB/T 4857.23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振动试验。经耐振动试验后的过滤器应按6.1~6.5要求进行复检。

7.9 防火性能

防火性能试验应按GB8624规定的方法进行。

7.10生命周期容尘量及综合能效

生命周期容尘量及综合能效试验方法参见附录E。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


表4过滤器检验项目

8.1.2型式检验

8.1.2.1过滤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结构、制造工艺和材料等的更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批量生产时,每两年应进行一次。

8.1.2.2型式检验应按表 4规定的项目进行。

8.1.2.3型式检验抽样 方法为:在制造厂提供的合格产品中抽取,同一批次不大于100台应抽3台、大于100台应抽5台。

8.2判定规则

8.2.1出厂检验

次项均不合格或主项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否则应判定为合格产品。

8.2.2型式检验

次项均不合格或主项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否则应判定为合格产品。

9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每台过滤器应在垂直于褶纹和隔板的外框表面明显处设有标志(标签或直接印刷体)。标志应牢固固定于过滤器的外框,应字迹清楚,不易擦洗掉,且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制造商的名称及符号;

b) 过滤器型号、规格尺寸及出厂编号;

c)额定风量,以“ m3/h”表示;

d)额定风量下的效率或透过率,并注明其检测方法;

e)是否通过检漏实验;

f)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以“ Pa”表示;

g)指示气流方向 的箭头;

h) 产品出厂(检测)日期;

i)产品合格证。

9.2 包装

9.2.1产品包装应能在装卸、运输、搬运、存放,直到用户安装就位前免受因外力引起的损伤和毁坏。

9.2.2装箱前过滤器应装在塑料袋中,过滤器的气流方向截面应增加硬纸板保护,外包装箱可采用硬纸板。包装箱上应注明与所包装过滤器相一 致的型号规格、制造厂名以及数量,并应按GB/T 191的规定,用文字或标志标明“小心轻放”“怕湿”“向上”及堆码极限。

9.3 运输

9.3.1在运 输过程中,过滤器应按包装箱上的标志放置,堆放高度不应超过3层或采用托盘,不宜与其他货物混合运输。

9.3.2过滤器在运输中应采取固定措施,当固定物跨过箱体折角时,应将固定物与箱体隔开,保护好箱体。 

9.3.3在装卸或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稳妥措施,防止搬运过程中过滤器滑落。

9.4 贮存

9.4.1过滤器应存放在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不应露天堆放。

9.4.2贮存时应用垫仓板把过滤器与地面隔开,防止过滤器受潮。

9.4.3过滤器应按箱体标志放置,堆放高度不应超过3层或采用托盘。 

9.4.4 贮存超过3年以上的过滤器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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