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正确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分体式空调系统),预防和减少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结合广东省的气候特点,特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须加强室内通风,首选自然通风,也可开启清洗干净的电风扇或排气扇。 (二)需要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各单位(场所)应了解掌握通风系统的类型、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情况。
二、分体式空调系统使用要求 (一)使用注意事项。 1.每天使用分体空调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后再开启空调;分体空调关机后,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且人员密集的区域(如教室、大型会议室),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3.强化空调系统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可选择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 (二)启用前的清洗、消毒。 1.断开空调机电源; 2.用不滴水的湿布擦试空调机外壳上的灰尘; 3.按空调使用说明打开盖板,取下过滤网,用自来水将过滤网上的积尘冲洗干净,晾工或干布抹干; 4.将空调专用清洗剂喷到散热器翅片上,覆盖所有翅片; 5.装好过滤网,合上盖板,静置10分钟; 6.合上电源,然后开启空调制冷模式,并将风量调至最大,运行约半小时,使污水通过排水管排出(为避免出风口吹出泡沫或脏物,可用毛巾盖住出风口),再用清水低压喷洗(注意控制水压)散热器翅片2-3次,排干。 7.分体空调按照上述步骤清洗后,如果空调清洗产品含有消毒剂,可不必再消毒。为保障消毒安全有效,避免腐蚀散热器等金属材质的空调器件,必须使用符合消毒要求的空调消毒产品,建议选择含季胺盐类或醇类消毒剂喷剂;消毒剂要喷撒覆盖到散热器翅片、过滤网和出风口,具体操作还可参照消毒产品使用说明。
三、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 (一)启用要求。 1.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含无回风空调系统和有回风空调系统)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并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同时,应确保新风来源清洁,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2.无回风的空调系统应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安装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的场所要保证各房间能独立通风;对于大进深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和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有回风的空调系统启用前建议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如无法安装,则需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在运行中将新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同时加强门窗通风换气。如果回风口无法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则需关闭回风阀。 (二)日常管理要求。 1.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严格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2019)《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等要求,落实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等措施。 2.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提前或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3.建议空调送风温度调控不低于26℃,室内外温差以不超过8℃为宜。 4.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四、相关防控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只有当病例已转运至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全部送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后,经卫生学评价合格,才可重新启用空调。 (三)各地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