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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有哪些变化?

   2020-12-22 87030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加强新冠肺炎及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2020年10月1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485-2020)正式实施,替代DB11 485-2011。
  1.新地标增加了疫情常态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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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常态防控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除应符合第 4、5、6 章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做好疫情常态防控期间运行方案;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工况,应为复合通风方式;
  ——全空气系统在满足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基本要求下,应最大新风模式运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送(回)风过滤器、空调机组箱体内表面、风机盘管托水盘,应每两周进 行 1 次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空调区内人员密度高、流量大和人员健康状况复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网应增加消毒频次;
  ——高层建筑、有内区的建筑和地下建筑的空调区,应加强对送风、排风管理。
  2.新地标细化了疫情暴发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传播方式,确定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模式;
  在疫情暴发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除应符合 7.1 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加强建筑物内通风换气,室内风速应不小于 0.15m/s;
  ——复合通风模式下,应增加自然通风的时间和频次;
  ——最大新风量模式运行;
  ——关闭能量回收装置;
  ——既无外窗又无机械通风的空调区,应停运该空调。
  3.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变化还包括:
  调整了检测项目要求:将原标准中风管内表面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送风中不得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的要求,调整为空调部件表面和送风中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时限调整为:一是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运行应进行检测,运行后每年进行1次卫生检测;二是冷却塔在运行期间,每三个月至少进行1次卫生检测,第1次卫生检测应在启用后一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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