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是从源头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保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筑规模和人均建筑面积还将保持刚性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建筑功能和室内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必然会对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控制形成压力。为此,《工作方案》提出,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为推动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是提高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的关键抓手。《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区分不同阶段、建筑类型、气候区,有序制定修订一批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到超低能耗水平。在工作实践中,经济发达和技术成熟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率先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加快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积极培育领军企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持续降低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增量成本,为大规模推广奠定基础;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积极按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标准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升级
我国既有建筑总量大,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高,节能降碳改造存在较大难度。多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已累计完成改造面积超24亿平方米,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实际情况看,受制于技术、资金等条件限制,既有建筑整体能效依然不高,大量2000年前建成的北方居住建筑节能水平低于50%,2010年前建成的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这些建筑还将持续运行较长时间,亟需在技术、产业、资金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有效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工作方案》明确,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的能效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对于城镇既有建筑,各地区应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明确重点用能设备、外墙保温、门窗改造等重点内容,结合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对于农村既有建筑,应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原则,对房屋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进行菜单式微改造,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三、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
建筑运行阶段是建筑消耗能源和产生碳排放的重要环节。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是以较低成本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有力抓手。目前,我国居民行为节能引导机制还不健全,人走不关灯、不断电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大型交通场站、学校等公共场所缺乏严格的节能管理规定,制冷、采暖、照明等设备能源浪费较为严重。为加快推动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工作方案》对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作出部署,要求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立执行公共建筑室温控制机制、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调试保养等。
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对于公共建筑,应科学制定能耗限额基准,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督促建筑管理单位定期开展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调试保养。对于居住建筑,要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推广力度,鼓励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同时,要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杜绝建筑运行阶段的能源浪费。
四、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
积极发展建筑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是实现建筑用能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建筑用能结构中的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依然较高,如部分地区冬季取暖仍消耗大量煤炭,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为此,《工作方案》对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作出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建筑领域光伏、余热、地热等能源资源应用力度,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从有利条件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产业发展已为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光伏产品、热泵等设备生产国,在市场规模、产品性能等方面都具有领先优势。此外,我国建筑光伏系统快速发展,已建成世园会中国馆、雄安高铁站等多项示范工程。下一步,应加快试点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积极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和火电、工业等余热利用,有序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切实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有效降低碳排放水平。(徐伟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