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消防领域发布的第一部全文强制的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涵盖了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多个消防系统,对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范也明确了消防设施的设置原则、性能要求、防护要求、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以及系统组件的性能要求。
第11.1.3条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机械排烟管道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明确防排烟相关管道燃烧等级必须达到A级要求。
建议:防排烟管道厂家尽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相关产品获得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第11.1.4条
加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公称风量,在计算风压条件下不应小于计算所需风量的1.2倍。明确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要求。风机厂家在出厂试验,测试风量必须保证产品性能和功能质量。
建议:风机厂家尽快完善出厂检验设备,确保相关产品获得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第11.2.5条
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涉及的前室、楼梯间和走道之间的压差提出量化要求。防烟场所的压差,需要防火门与防烟设施配套运行,保证压差值符合规范要求,有效控制烟气,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营造良好条件。所以,对于防火门的隔烟密闭性提出更高要求。
建议:防火门新国标发布在即,厂家可以依据新国标提早完成技术升级,并用委托检验方式验证技术参数。
第11.3.5条
对280℃排烟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和联锁关闭功能提出要求。
建议:防火阀厂家可以依据规范要求尽快完成技术升级,并用确认检验方式稳定技术参数。
《规范》对上述产品技术要求为强制性要求,防排烟设施和防火门生产厂家要高度重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中关于防排烟方面的技术要求变化,对于出厂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质量从严把控,规范施工,确保顺利通过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