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龙最新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若公司在2006年8月31日前仍未披露年报及第一季度报告,公司A股股票将自9月1日起被暂停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过户尚未最后完成。 *ST科龙称,公司于昨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科龙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依据原《证券法》第177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科龙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刘从梦、严友松、张宏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李志成、姜宝军、晏果如、李振华、方志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对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对于中国证监会调查中发现的顾雏军等人侵占、挪用*ST科龙巨额财产等涉嫌犯罪行为,中国证监会已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证监会的这个处罚决定来得太及时了。”“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临时召集人宋一欣律师表示,维权团所有成员律师,以及权益受损的股东正蓄势待发。这个处罚决定的公布,非常利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