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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06-07-12 14450
核心提示:截标日期:2006-7-18    资审邀请号:0748-0640CAIT133I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武汉天河机场

截标日期:2006-7-18

   资审邀请号:0748-0640CAIT133I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武汉天河机场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经国家批准立项,由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和天津滨海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雇主”)分别负责实施。资金的一部分将用于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工程的采购,现将有关资格预审事宜通告如下:

1. 本工程所需的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将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方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及规定进行本次招标资格预审。

2. 采购范围如下所示:
雇主 设备名称及种类 数量(台/套)
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空调机组 63
风机盘管 568
天津滨海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空调机组 34
风机盘管 367

3.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雇主委托,就上述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工程的采购开展招标资格预审。

4. 对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基本要求:
4.1 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若为境外企业,则必须在国内设有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
4.2 设备制造商须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优秀的业绩、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

5. 有兴趣的申请人可在2006年7月3日至7月17日之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在如下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电话:010-84516677-3045、3046
传真:010-64619242
联系人:张兆安、郭晓斌

6.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用现金或支票支付。如果申请人需要采用快件方式寄送,需另付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但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寄送文件的丢失或延迟负责。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2006年7月18日上午8:30-9:30时之间送达以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106室

8. 资格预审的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

招标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天津滨海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016
电话:010-84516677-3045、3046
传真:010-64619242
联系人:张兆安、郭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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