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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任:中国能源体制改革尚未到位

   2006-07-14 9180
核心提示:       “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近日,在中宣部等6部委在京联合举办
 
    “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近日,在中宣部等6部委在京联合举办的形势报告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凯如是说。 
     
    马凯在会上做了我国当前的能源形势与“十一五”能源发展的报告,指出我国能源发展存在以下主要问题:资源约束明显、供需矛盾突出;能源技术依然落后、能源效率明显偏低;石油储备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能源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马凯指出,“十一五”期间能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重点抓好能源价格等方面的改革,加快《能源法》、《节能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工作。
     
    《能源法》起草工作进展顺利 计划两年内完成 
     
    据介绍,《能源法》起草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兼能源办主任马凯任组长,能源办、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15个部门参加。起草组下设秘书处。今年3月又成立了专家组,吸收国内法律、能源等领域的顶级专家组成。 
     
    《能源法》预计两年后出台 耗资源多者承担高价 
     
    孙佑海表示,《能源法》最终是为了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目前我国能源供应紧张,能源安全受到挑战。2005年,我国仅煤炭就消耗21亿吨,实际安全出煤能力仅为每年12亿吨,八、九亿吨煤是在不很安全的情况下开采的;2005年,我国原油近一半靠进口,对外依存45%左右,预计到2010年这个比例将提高到60%。只有抓紧制定和落实能源法,努力开发新能源,才能确保我国能源安全。 
     
    政协委员:《能源法》切忌成为垄断“护身符” 
     
    在国家能源办就《能源法》立法工作听取了全国政协委员们意见时,委员们表示,《能源法》中应规定能源领域市场化的基本框架和方向,并明确能源市场准入界线。要界定清楚能源哪些领域或环节必须由政府控制,哪些可向市场开放。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同时辅之以财税、投资、信贷等各种激励机制和强制机制,在法律层面上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结合,推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
     
    有关炼油企业亏损的消息,早已经不是新闻,但意想不到的是,大家都知道亏损,但却没有想到会亏损这么多。平均1月亏损1亿多,“开足马力生产”一天白扔300多万,企业能受得了吗?但是,这样的亏损能怪谁呢?也许只能归罪于垄断。 
     
    是企业,就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违背了市场规律,承认行业垄断,企业自然也就不能按企业的规律办事。从个体的、孤立的企业来看,某一家企业可能是亏损的,但是,从长远看、从全局上看,未必。去年,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中石化在年底一次性收到了中央财政的100亿大红包。今年,连续几次油价上调,3月底又对石油企业高额利润开征“暴利税”。所征收的税收,估计又会在适当的时候回到企业手里。
     
    “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对一些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正式叫停。该条例将从7月1日起施行。 
     
    天然气进出口权被国有石油三巨头垄断多年的格局终于由一家民企打破。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从新奥集团证实,该集团旗下新奥能源销售公司日前已获商务部批准成立,新奥由此成为国内第四家获得天然气进出口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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