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采访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过程中,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国家。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能源管理公司来实施。
北京市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说,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
这种节能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发展。
“节能医生”是北京近年来积极推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中能源管理公司(英文简称ESCO)的形象化比喻。能源管理公司在节能改造项目的全过程中如同医生一样,为客户提供初步诊断、开处方(设计并提出方案)、专科治理,最终实现全面彻底的节能诊疗服务。
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它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收回项目投资、获得利润,形成滚动发展。
自2005年5月起,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凭借其在建筑节能领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办公大楼提供节能服务。服务包括:能源检测、能源诊断、能源评估、节能改造、节能顾问与服务等。大楼成功运行以来,与2004年同季度比,能耗量下降近13%,结合大楼的实际情况,按照节能总体规划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今后大楼的能耗量还会大幅度地下降。
与其他行业相比,能源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幼年期”。最早成立能源管理公司的国家是瑞典,距今只有25年的历史;多数国家能源管理公司主要分布于商业、工业和市政。
据统计,美国成立的节能服务产业协会已有20多年的历史,约有120家成员;日本的节能服务产业协会已有8年历史,有成员24家。
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等机构合作,于1998年12月开始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一期成立了3家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在1997至2001年5年间,共与180多家客户签订了208个节能项目合同,共投资3.69亿元人民币,历年投资额均以40%以上的幅度增长,分享到节能效益5.41亿元人民币,内部收益率超过20%。项目二期工作是建立能源管理公司贷款担保计划和对潜在能源管理公司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