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洛阳市第八中学空调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空调(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6年7月 17日起至2006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洛阳市第八中学总务处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9:00。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第八中学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付向阳
电 话:63887529
洛阳市第八中学
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