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近日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获得和排污交易的管理规定’,目前该规定正在各部门之间进行会签。"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在8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环保吹风会上透露,"这项工作将重点在电力行业内开展,加强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管理。目前,关于交易管理的细节等程序性工作已经启动,并已经做好进行排污权交易和排污权有偿获得的试点工作,包括对各个电力公司排放总量的核定,对区域环境容量的测算。"
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高达2549万吨,居世界第一;与2000年相比,我国在燃煤增长7亿吨的前提下,二氧化硫增长了27%。相关测算结果显示,我国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硫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万元,这就意味着去年我国因二氧化硫排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98亿元。
由于目前我国50%左右的二氧化硫来源于燃煤,环保总局将严格按照排放绩效来核定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强化现役和新建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同时,运用市场经济,以及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有偿获得的手段,促进二氧化硫的减排。
为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环保总局日前同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60%以上、削减任务占削减目标75%的六大电力集团公司和7个排放大省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并将与其余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订责任书。
第一,制定责任书之前经过了比较严密的、科学的计算,责任书中的目标值不是盲目制定的。第二,各电力公司和主要的二氧化硫排放省,在签订责任书之后已经开始安排项目进行投资。第三,环保总局将加强电厂脱硫的监管,包括正在制定脱硫设施运转的管理规定及关于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的管理规定。第四,在一切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够完成的,环保总局将加大处罚力度。
在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管理大大加强的情况下,许多电厂和新建电厂都要进行脱硫改造或配备脱硫装置,据了解,经过近20多年发展,我国烟气脱硫产业化已取得重要进展。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烟气脱硫产业已经初步建立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管理体系;具备了能够满足脱硫市场要求的脱硫工程设计、建造能力,脱硫设备国产化率已经达到90%以上;大型火电机组自主知识产权的烟气脱硫技术已成功运行;脱硫工程造价大幅降低;建成投运了一批脱硫装置。
据介绍,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国已有建成投产的烟气脱硫机组容量达到5300万千瓦,其中4400万kW单机容量为10万kW及以上机组脱硫装置投入运行,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230万吨,大大降低了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目前,全国从事火电厂烟气脱硫的工程公司有100多家。其中,拥有10万kW及以上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公司近50家,合同容量超过200万kW的有17家,超过1000万kW的有7家。一些正在建设的烟气脱硫机组容量超过了1亿千瓦,并具备了年承担近亿千瓦装机脱硫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总承包能力。
中电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2005年底全国拥有5.1亿千瓦发电装机中火电装机近4亿kW计,除了正在建设烟气脱硫的机组外,“十一五”期间,加上新增火电机组,全国还将有超过3亿千瓦的燃煤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可以说,众多脱硫装置的投入运行及脱硫市场的发展前景无疑给脱硫风机带来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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