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能够左右商谈过程,对可能出现的局势镇定自若,在相持的时候,双方才能积极努力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很难想象,如果一方已失去了商谈的诚意,商谈还可能成功。
耐心,是与诚意相辅相成的,只有耐心,才能使对方知晓合作的诚意和可能,耐心是提高商谈效率,赢得商谈主动权的一种手段,让对方了解自己,又使自己详尽地了解对方。在“两军僵持”时,只有耐心才会相互了解。获得对方信任,才能不因为某一句不适当的话而导致商谈失败。
耐心能够表现商谈者的气质。当商谈的气氛发生不愉快时,耐心的商谈者便会以其耐心缓和气氛,然后用适合对方心理承受能力的方式加以回击。只有在考虑已方利益又考虑到对方利益,即“利已”又“利人”时,谈判合作方成为可能。
26.适当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
商谈是要达到各取所需的目的,不顾别人需要和利益,是一种你死我活的谈判谋略。在激烈的竞争中,采用这种策略的一方往往处于强者的主动地位,但更多情况是导致商谈破裂。尤其是在商谈进入僵局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还是只顾自己,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敬”。如果卖方漫天要价,买方就会信口开河胡乱杀价。或者给你以重重的回击,使你不得不屈服。
例如,有一次,外国某财团到我国商谈合资经营茶产品的问题,他们便不顾及我方的利益,自恃其科技设备先进,向我方漫天要价,于是,我国的某位领导在一次发言中,便给其重要一击,他说:“中国是个文明古国,我们祖先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将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和火药等四大发明无条件地贡献给全人类,而他们的子孙后代,从未埋怨他们不要专利权是愚蠢的。现在,中国在与各国经济合作中,并不要求各国无条件地转让专利权,只要价格合理,我们一个钱也不少给。”这场不卑不亢的精彩发言,赢得了与会者的赞赏,促使这个财团在以后的谈判中愿同我方携手合作,并由此达成协议。
考虑对方的利益,也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要将心比心,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在商谈中,将心比心既是我方所要做到的对对方的态度,同时也可作为我方向对方发动攻势的武器。
27.制造一个假想的共同敌人
即使两个敌对的人在面临共同的强大敌人时也会联手合作。
当对方强烈地反对时,可以制造一个假想的共同敌人,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具体地说,也就是使人产生一种错觉。而当对立愈强烈时,愈是会产生意外。对方愈是坚持自己的理论,那么,反对的潜在心理作用也就愈大。
另外,也可以将小的共同点扩大,树立“共同的敌人”,使对方产生共同的感觉,这是一种强而有力的技巧运用。
如果能够将这种心理善加利用,就可以解除对立者之间的警戒状态,将对方的意见和态度引导到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例如在竞争市场上,具有同样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彼此间往往会产生纠纷,并演变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这时如果有一方提出:
“我们如果继续这样敌对的话,会让A公司坐享渔翁之利的。”
如此一来,对方也会产生一种危机感,为了当前的利益。就会减弱敌对的情绪,进而使彼此之间和谐的接受气氛。
其实“共同的敌人”并不见得真的存在,但是可以故意制造一个“假想的敌人”。
当然,这必须具有高超的演技,如果演得不够生动,反而会使对方产生反感。
不过,为了能够引导一个持相反意见的反对者,反过来赞成和同意自己的意见,这种方法是非常值得一试的。
28.用权威者的意见去影响意志不坚定的人
如果要让一个完全没有主张,也没有判断力的人来附和你的意见,可以巧妙地运用“威望功效”法,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心理像一张白纸时,向他提及“伟大的人物或名人的意见来判断”,原本白纸状态的他就会倒向你这边了。
根据各种心理学实验,可以确定“威望功效”是很有威力的。
例如:
有一个心理学家做了一个实验,他让被实验的人听两种音乐带,一种知名度不高,另一种屡获评论家的推荐,听完之扣,要被实验者说出哪种音乐带较好。结果发现,被实验者纷纷指出“两者比较起来,前者似乎毫无价值”。
很显然这些被实验的人受到了很有名气的音乐评论家意见的影响,而所谓的“名气”往往都隐藏着某种陷阱。
所以,实验的结果是,大多数被实验者的意见都与评论家的意见相同。
29.人都有渴望合群的“从众心理”
在百货公司或超级市场拍卖时,可常见到一大堆的家庭主妇一拥而上,争先抢购拍卖品。其实,这些家庭主妇并非真的需要这些东西,这些拍卖品的价格也不见得便宜,她们完全是抱着因为别人如此,所以自己也要插上一脚的心理。
所以要说服像“白纸”一样毫无主见的人,可以事先说:“大家的意见都是这样……”
推销员最习惯对人说的话就是“大家都买了这个东西”,或“隔壁和对面的太太都各买一打”,这就是巧妙地运用了从众心理。
事实上,“大家”是否真的都买了,用眼睛是无法确定的,但是只要讲“大家”,就可以打动人们脆弱的心,促使他们采取从众心理。用这句话,往往能骗取像白纸般毫无主见的人。
30.诱导对方选择另一项
例如在众多的候选人当中,与其说服选民来选举自己,不如挑选出一个对自己较有利的候选人,让选民只在他与自己之间进行选举,这时选民会除了这两个人可选择以外,再别无他人的错觉。
到这个阶段为止,如何进一步让选民从这两个人中来选择自己呢?
美国有名的演说家赫拉曾这样说过:
“在政见民表会上,对那些正在犹豫该投票给谁的选民说:‘选择我,还是选择对方?’这种两者择一的方法并不高明,”而是应该对选民说:“你们是要选我,让这个社会更为繁荣呢?还是要选择反对派的那名候选人,而使经济变得更为萧条呢?”
也就是说,与其让选民选择“哪一个”,不如让选民选择“哪一种”,以进入第二阶段。然后,强调两者中一个缺点,以诱导选民选择另外一个。将选择的对象减少到只有两个,而后又让选民彻底了解其中一个的缺点,也就达到了让选民选择自己的目的了。
让选民放弃还是其他选择的可能性后,再迫使选民放弃选择自己不希望的那一个,这种做法符合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喜欢假设黑白、或雌雄、或胜负的潜在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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