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大岭山医院的委托,现就东莞市大岭山新医院大楼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DLSCG200702)进行竞争性谈判式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月29日至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路镇政府大楼909室(大岭山广场对面)。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标书电子文档的,请自备优盘或其他移动存储设备。
四、合格的投标人:
(一)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的国内企业,非生产制造商的,还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销售代理资格证书。
(二)必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法人或组织,具有注册的空调安装资质,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本次投标所提供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必须为中央空调一线品牌和名牌产品,采用全球先进技术,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年以上(含三年)的同类项目成功国内业绩。
(四)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财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生产或安装维护能力,并具有实施项目的良好业绩。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并具有2006年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格文件进行预审:
(一)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电安装资质证书等);
(三)制造商有效的行业生产许可证;
(四)制造商已获得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五)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2004-2006年度不少于3个项目、单项金额不小于500万);
(七)2006年度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记录(由投标人当地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障局出示的证明)。
(八)非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对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或销售(服务)代理证书。
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应装订成册,同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六、递交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5日上午9:00至10:00(北京时间)。
七、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69)85603633
传 真:(0769)85614922 Email:yrc@dg.gov.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通风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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