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排烟设置是否符合,包括人防部分、系统设计、风机选型、排烟口布等。为了使已设计和安装的防排烟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就机械防排烟设施在消防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机械排烟 加压风机 排烟风机 排烟口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全国一些大中城市像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起来。现代化的高层建筑中往往大量使用塑料装修、化纤地毯和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家具。一旦发生火灾,室内可燃物及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可燃家具、衣物和其他可燃物品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和热,这些烟气对人体危害很大,易使人窒息、中毒仍至死亡。根据近年来火灾死亡人数的统计说明,在火灾中死亡的人数中,由于烟气熏死的约占50%~70%,而且被火烧死的人当中多数也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火烧死的。建筑的防排烟设施在火灾中为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了有利条件,又控制了火势的蔓延扩大。因此,设置防排烟设施十分重要。为了使已设计和安装的防排烟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就机械防排烟设施在消防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一、查看设置防排烟设施的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机械防烟的设置部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之规定,以下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或使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二)机械排烟的设置部位。
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之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然物较多的地下室。
2、根据《人民防空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下列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然物较多的房间、大厅和丙、丁类生产车间;
(2)总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
(3)电影放映间、舞台。
3、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防烟、排烟设施的设置部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之规定,下列部位应设防烟、排烟设施: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在多层建筑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无窗房间或有固室窗的房间,地下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面积超过100m2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疏散内走道;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在高层建筑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无窗房间或有固室窗的房间,地下房间,开窗面积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疏散内走道。
二、查看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防烟加压系统:1、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是否分段设置送风系统;2、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是否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是否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3、避难层是否为单独的送风系统;4、剪刀楼梯间是否独立设置风道,当其共用时其风量是否按二个楼梯间计算;5、泄压途径的确定是否能满足要求。
(二)机械排烟系统:1、地上和地下是否共用排烟系统;、2、中庭是否单独设置排烟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是否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合用,当合用时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4、走道与房间的排烟系统是否分开设置;5、每个排烟系统设有排烟口的数量是否超过30个;6、地下室房间是否同时设有进风系统(机械进风或自然进风),其进风量应不小于排烟量的50%并应组织合理的气流使烟气顺利排出。
三、查看风机选型是否合理。
(一)防烟加压系统的送风量可用查表法或计算法确定,当计算值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8.3.2-1、表8.3.2-2、表8.3.2-3、表8.3.2-4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然后根据送风量选择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二)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按:1、当排烟风机负担一个防烟分区时,应按该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2/h计算;2、当负担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2/h计算;3、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根据计算值的大小,可选择离心风机、排烟轴流风机,也可选择自带电源的专用排烟风机。
四、查看送风口或排烟口的设置位置是否恰当
(一)正压送风口:1、防烟楼梯间的送风口是否每隔二至三层设置,前室的送风口是否层层设置;2、每个送风口的面积大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机械排烟口:1、每个防烟分区是否至少有一个排烟口;2、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是否超过30m;3、排烟口是否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4、每个排烟口的面积大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五、测试防排烟系统的功能是否齐全
(一)正压送风系统:1、风机配电是否满足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是否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风机在消防控制室是否一对一的启动按钮,一旦发生火灾,加压送风机是否能立即启动;3、送风口(常开加压送风口除外)是否设置手动和自动开户装置,是否有与感烟探测器连锁的自动开启装置或消防控制中心远距离控制的开启装置;4、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是否达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7条之规定。
(二)机械排烟系统:1、风机配电是否满足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是否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排烟口平时是否能关闭,是否设置手动和自动开户装置,是否有与感烟探测器连锁的自动开启装置或消防控制中心远距离控制的开启装置;3、在消防控制室是否有风机一对一的手动操作按钮;;4、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是否能自行启动;5、在排烟支管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入口处是否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6、同一防烟分区设置的数个排烟口,是否能做到所有排烟口同时开启。
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防排烟风机明敷的配电线路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3、用镀锌金属风道时,风速不应超过20m/s,当采用混凝土砌块或石棉板等其他非金属材料风道时,风速不应超过15m/s。
4、净空高度超过12m的室内中庭,竖向的排烟口是否按2至3层设一排烟口或者分段设置;
5、排烟风机是否设置在该排烟系统最高排烟口的上部,不能采用将上层烟气引向下层的风道的布置方式;
6、加压送风机是否设置在不受建筑物内火灾影响的送风机房内,最好设置在系统底部,且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上不应装设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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