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大剧院通风空调工程
招标编号:环闽招 [2007]第043号
开标时间:2007-8-2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环闽招 [2007]第043号的南平大剧院通风、空调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改委批准和南平市建设局、南平市政府采购办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造价约35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平大剧院通风、空调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平市文化广场;
2.2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9月8日,总工期120日历天与二次装修同步完工。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出售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南平市政府大楼11层),邮编: 353000
电 话:0599-8836764
联系人: 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邮编: 353000
电 话: 0599-8870066 传真: 0599-8870666
联系人: 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省南平市工行城银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406005029009016541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东溪南路1号
来源于: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