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对峙
丹麦LM公司是案件中的关键,该公司是全球风力发电机叶片三大制造商之一,已在乌鲁木齐、天津落户。1998年9月,LM公司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风力机预弯叶片发明专利,2004年4月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98808849.5)。
但是,一年后此专利权受到了中国企业的质疑。2005年5月,上海玻璃钢研究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LM公司的风力机预弯叶片发明专利无效。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宣告该专利无效。
但LM公司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恢复该专利。2007年4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LM公司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
上述判决并不能让知识产权局复审会和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信服,它们随即联合上诉,坚称LM专利无效。目前,双方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
上海证券报两次致电上海玻璃钢研究院,相关人员都表示,在官司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不过他声称,“丹麦LM公司风力机预弯叶片不属于专利,在其申请以前,我们就已经有了。”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其自主开发的玻璃钢/复合材料和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产品主要有风力发电机叶片、轴流风机叶片等。
高额专利费
在这场看似平淡无奇的官司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据风电专家施鹏飞介绍,风机叶片是风电设备的核心部件之一。风机叶片预弯是将叶片外形前弯,以免叶片旋转时打到风机塔上,37米长、1.5兆瓦风机都要运用到这一专利。如果叶片不设前弯的话,现有风电机组必须做非常大的改动。随着我国风机设备的发展,1.5兆瓦风机正在成为我国主力风机。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与LM公司的专利纠纷引起了风电界的关注。2007年4月底,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了撤销LM公司风机预弯叶片专利无效的决定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航(保定)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华翼风电叶片研究中心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鉴衡认证中心共同写了一份材料,希望此官司能够引起国家相关部门关注。
该材料称,今后国内大型风力机叶片不可避免地采用LM专利所覆盖的预弯技术,所以该专利权将使我国制造企业在与外商竞争中处于极不利地位,最终将导致我国叶片制造退出该领域。“LM公司发明专利在中国存在,将使中国的风能发展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评价说,如果LM打赢了官司,中国DVD行业每年向国外交纳大量专利费的事情将在风机制造领域重现。
争议焦点
那么,谁能赢得这场官司呢?
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谷东燕代理过多起专利官司。她告诉记者,专利三个必备特点是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从这个案例来说,上海玻璃钢研究院很可能是以“没有新颖性”为理由,要求撤销LM的专利。所谓没有新颖性,即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即已被使用过,或者发表过,或在国际展览上公开展出过。如果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提交了这方面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可能会据此撤销LM公司的专利。在接下来的官司中,上海玻璃钢研究院和LM公司争论的焦点可能也在专利是否有新颖性。
据介绍,LM公司曾在德国也申请过该专利,在2003年,专利被德国专利商标局宣告无效。业内人士表示,德国经验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曾收购德国风电企业的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也积极投身到LM专利纠纷事件。2007年1月,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德国收购了一家风电企业,通过从NOI公司成套引进1.5MW大型风力发电机风轮叶片的生产技术和关键设备。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在位于连云港的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开工建设。
据外界称,LM公司叶片发明专利与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利益攸关。记者曾致电中复集团,希望采访,被对方拒绝。
风机设备市场份额每年超百亿
我国风电事业始于二十年前。截至2005年底,中国风电总装机容量仅126万千瓦。“十一五”期间,风电开始加速,2006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相当于以往20年总和。而按照国家规划,到2020年,全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000万至3000万千瓦。预计未来风电设备市场份额将高达1400亿元至2100亿元,即每年有超过百亿的市场。电力设备制造商纷纷争抢风机制造蛋糕。
风机在室外运行,需要适应多变、恶劣的天气。风电设备制造是一种高科技产业,而且生产相对集中在少数大企业。在我国制造业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我国风电绝大部分靠进口,国内仅有新疆金风科技公司实力较强。我国一些非常有名的大企业曾尝试进入这一行业,最后无果而终。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风力发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内产品占28%。
而且,国内风机生产关键技术基本依靠技术转让,即与国外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再自行消化生产。中国还没有完全自主研发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