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委批准立项,由标办于2006年开始组织编制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电设备节能运行管理规程”,共分为五个分册,现已完成其中三个分册的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公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公共建筑空调制冷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公共建筑电气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各规程均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对各专业设备运行的监控管理和节能运行管理、监测计量等内容。《公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冷冻/冷却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等监控管理和节能运行以及计量装置的管理等内容。《公共建筑空调制冷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主要包括:综合效能测定及系统平衡调试、空调水系统、空调和通风系统、运行记录及能耗评估等内容。《公共建筑电气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的节能管理、动力系统节能、照明系统节能、电梯系统监控管理和节能运行以及电能计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