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暴发或流行传染病,且可能通过中央空调造成传播的,公共建筑或将暂停全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
日前,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传染病在本地暴发、流行期间,可能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造成疾病传播的,区、县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措施包括暂停全部或者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并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建筑内相关区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维护管理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应当指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清洗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造成设备设施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且拒不改正的,则可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来源: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