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各类中央空调系统中使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贮氨器、油分离器、蒸发器、冷却器、贮气罐等固定式压力容器及其附属管道。
乌海市质监局要求2011年9月13日以前建成竣工的中央空调系统使用单位,经督察确认,若无法提供安装文件,只要能够提供有效、合格的压力容器出厂资料的,使用单位可直接向特检所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由检验机构实施全面检验;检验合格的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对此后开工建设的系统,必须由有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市质监局发布施工告知,安装过程须经监督检验合格,设备必须经注册登记后方予投入使用。对无资质单位制造、安装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经督察确认设备系无资质制造、安装的,责令停止使用。《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