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地方规章和地方标准,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的传播,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石景山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检查。
检查针对三星至五星级宾馆、饭店;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体育馆;大型办公楼、写字楼。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专业维护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检查、检测、清洗维护记录;开放式冷却塔全面清洗消毒记录和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的记录情况;冷却水本年度的水质检测报告;机房内清洁干燥情况;有无存放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无关物品的情况;冷凝水管排放情况和冷凝水积存情况。
对以下三类违法行为: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或者建立档案不符合规定;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消毒检测;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机组、过滤网、通风管、通风口、风机盘管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清洗。发现违法行将依据《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可给予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