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405-201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由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在2008年发布的《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工作的要求;清洗范围、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等内容,将原标准从单纯的空调运行卫生要求扩大到设计、运行、评价、清洗等卫生要求,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的各个阶段提出要求,切实起到改善室内环境,保障人群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