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责任人,要健全集中空调卫生管理档案,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维护管理,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卫生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其中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当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结果应达到相关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合格报告。各级卫生监督部门随后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施设置和实际运行情况;清洗消毒和卫生评价情况。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