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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行业:革故鼎新聚新风

   2013-11-14 13070
除上述单向流负压新风产品和双向流新风产品外,随着地暖的逐渐普及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新风产品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这就是宋伟军和华源暖通董事长王芳等地暖施工企业家目前力推的“地暖—地送风系统”。“地暖—地送风系统”将新风技术与地暖辐射供暖技术相结合,将新风系统中较为复杂的送风管道引入地面垫层以下暗埋起来,弥补了以往将送风管道铺设在屋顶影响房屋整体房高的不足。此外,将新风系统安装在地面还增强了通风效果。由于二氧化碳密度比空气重,因此越接近地面,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越高。“地暖—地送风系统”从地板或墙底部送风口或上送风口所送冷风在地板表面上扩散开来,形成有组织的气流,底部风口送出的新风在浮力及气流组织的驱动力作用下向上运动,将污浊的空气从工作区带到室内上方,再由设在顶部的排风口排出。据悉,目前包括布朗、百朗、曼瑞德和艾尔康居在内的一大批新风产品企业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纷纷试水“地暖—地送风风系统”的研发与推广。

从标准缺失到产销企业间摩擦不断,新风行业有待磨合

“开发商认为此前应用在当地的所谓新风系统和换气扇没什么两样,所以现在对于是否在新建楼盘中安装新风系统非常谨慎。”在谈及推广新风系统的感受时,渭南环绿地热公司总经理安建辉有些无奈。

业内人士都清楚,安建辉遭遇的这种无奈,其实是新风行业标准滞后所导致的结果。由于新风行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施工规范,对于新风产品的安装,竣工就可以交工,不需质检验收。至于新风系统在运行期间室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没有明确的规定。用户因而不能通过查阅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来确定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受此影响,一旦用户觉得自己家里的新风系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往往会对新风系统非常失望,进而对厂家产生不满心理。

这种无奈,瑞芬德(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芬德”)的总经理何森也遭遇过。据何森介绍,在一个新风项目的供应过程中,尽管瑞芬德进行了大量的计算,也给客户提供了最合适的风量,但是受一些厂家长期虚假宣传的影响,该项目中的很多用户认为瑞芬德的新风系统应该完全消除吸烟所产生的异味和危害,进而对瑞芬德的产品非常不满。而据何森介绍,对于抽烟引起的异味和危害,新风系统只能弱化而不能根除。但由于没有标准可以引用,无论其如何解释,业主都认为何森是在为自己产品找借口。这让何森哭笑不得。

因为无标准可以参考而使用户对新风系统产生的这种失望情绪通常都会对周边的开发商产生影响,从而使这些开发商在是否为新建住宅配套新风系统时顾虑重重。这,正是安建辉、何森等人在推广新风系统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据悉,这种困境在业界非常普遍。

此外,标准的缺失,使施工企业在安装过程中也经常“受伤”。

新风产品作为一个半成品,需要专业的人员安装并调试以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这就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施工规范来指导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近年来积极投身于新风系统安装的三门峡格瑞暖通公司总经理刘拴运就曾经抱怨:“在常规的工况条件下,安装新风系统的难度并不大。但一旦工况出现变化,在没有施工规范指导的情况下,只能凭经验去调整安装工艺。而这种经验很难确保新风系统达到预期的效果。”

显而易见,标准缺失的状况已经阻碍了新风系统顺利推广。而据了解,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之间尚未理顺的合作关系也影响了新风系统的推广。“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生气过。”国内一家暖通集成商负责人日前提起与之合作的某知名新风企业时,气不打一处来。

据这位代理过不少暖通产品的暖通集成商负责人介绍,在某新风厂家确认了他作为某区域市场相关新风产品总代理的身份之后不久,此厂家的工作人员不仅绕开他这个总代理直接出面揽工程,而且偷偷摸摸在当地开发了不少分销商。不仅如此,厂家在和他签订总代理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售后服务问题。但在新风产品进入工地以后,厂家却要求他直接与业主签订8年的质保合同。这让他很生气:“按照相关规定,我只需对我实施的安装工程保证2年的质量。2年以后的问题,原本就应该由厂家来负责,怎么能让我来承担?”对于这家企业“不懂规矩”的行为,这家暖通集成企业撂下狠话:“既然他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

据了解,目前我国新风行业中新风厂家与其代理商之间的关系,虽然未必都像上述厂家和其总代理商之间那样紧张,但或多或少存在矛盾。

对于标准滞后、新风厂家与代理商关系紧张的现象,业内人士指出,这都是基于一个新兴的产品而衍生出来的新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不管是致力于研发和生产优质新风产品的生产厂家还是致力于将新风产品尽快推销到建筑工程中的经销商,都应该着眼于新风行业健康发展的未来,求同存异,“革故鼎新”,共同化解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难题。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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