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院长徐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邹瑜、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路宾、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许钟麟研究员、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环境测控优化中心检测室主任邓高峰代表建研院与媒体代表进行了沟通。
交流内容
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污染的“雾霾”天气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健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从建筑室内环境控制的角度,对PM2.5治理的主要措施进行了梳理,对当前的一些误区进行了澄清,并对学术领域当前应进行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规划。显示了作为一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对于当前涉及民生的“雾霾”问题的社会责任的担当。建研院对于PM2.5的关注,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左右,对于有效解决建筑物内空气品质问题,积累了科学实验数据、理论依据,已具有提供建筑空气品质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
由于“雾霾”近期对于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影响日益严重,政府、研究机构及产业都已关注到解决建筑室内空气洁净问题,因此此时更需要用科学的态度,厘清认识误区,引领正确的对待雾霾天气的生活方式。
对大多数人来说,每天超过80%的时间是在各种类型的建筑物中度过的,因此,建筑室内环境对于人们的健康更加重要。同时,相比于室外环境,建筑物内的环境治理见效更快。国外的环境治理经验表明,如洛杉矶、伦敦等城市的空气污染治理进程均为几十年,相比之下,室内环境污染的治理进程可说“立竿见影”。
主要观点
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许钟麟研究员认为,当前测试数据表明,对于没有任何净化措施的室内环境,如住宅等,室内外PM2.5浓度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所以,在污染天气中,简单关闭门窗并不能有效降低室内PM2.5浓度。同时,人员长期处于密闭的室内环境中,会由于人体代谢导致室内二氧化碳、微生物等污染物的浓度上升,对人体健康同样具有危害,甚至可能危害更大。
影响室内PM2.5浓度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室外PM2.5的浓度,尤其是当室外浓度较高时,室内浓度一般也会与室外保持一致;一个是室内的污染源释放,尤其是炊事、吸烟、人员活动、半挥发性有机物、设备运行等产生的细颗粒物,在室外PM2.5浓度较低时,会显著体现在室内PM2.5浓度远高于室外。
国外,欧洲国家2007年颁布的非居住建筑通风标准中,明确提出了依据室外空气品质确定所需新风处理过滤器的最低及推荐要求。在我国,2012年开始启动,将于今年实行的新版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也明确提出了根据室外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确定所需新风处理过滤器性能的措施与要求。我国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标准,JGJ/T 309-2013《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室内PM2.5的日均值应小于75ug/m3。
解决方案
建筑室内颗粒物污染最为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对于公共建筑,应当在现有的新风机组内加装空气净化装置,或者在室内的送回风口处加装空气净化装置,如果需要进一步改善室内环境也可采用单体式空气净化器;对于普通住宅,建议在设计时就考虑加装带净化装置的小型住宅新风系统,如果因层高或预算问题,可适当购买单体式空气净化器作为改善室内环境的手段。
就治理措施而言,由于PM2.5首先是颗粒物,而在雾霾期间,PM2.5会是含水颗粒物,使用阻隔式即过滤方式去除更为可靠。要把雾霾期间室内浓度降到75μg/m³以下,去除效率就需要达到80%~90%(按重量计)。对于一栋300人左右的办公建筑而言,其所需供给的室外新风量约10000m³/h,若增加的为节能型过滤器(欧洲过滤器能效标准中的A级过滤器),其每年所增加的能耗约为800~1600kWh以内(运行时间按6000小时计算),人均年电耗增加不超过6度电。
如果配合循环风处理,效果更好,家用的单体式空气净化器可视为只处理循环风的设备。
我国现行的空气净化器标准 GB/T18801-2008,由于部分内容不够完善,已经开始进行修订,虽然标准中没有关于PM2.5净化效率等相关测试指标和方法,但是标准中关于空气净化器固态颗粒物净化性能方面的指标还是可以为广大群众进行采购选型提供依据的。另外,GB21551.3-2010标准中对于家用空气净化器也提出了特殊要求,即有害因素产生量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也请大家在采购产品时要注意。
空调新风系统配套使用的空气净化装置由于没有相关标准,尤其是没有PM2.5净化效率相关的检测指标,对于使用方的采购选型非常困难,只能按照目前相关国家标准GB/T14295等相关指标进行参考。
所有的设备都需要良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更换滤网或者进行必要的清洗工作,是保障室内空气质量的必要手段。
针对当前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机的现状,建研院的各位代表表示应尽快出台和完善针对PM2.5去除效果的空气净化设备及系统的评价标准与标识体系,该体系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使老百姓对自己所购买的净化产品是否有效,或者经过改造后的建筑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徐伟院长在总结交流会内容时表示:“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并不是针对大气环境雾霾的问题,大气环境是个大问题,短时间内不能获得良好的改变。我们研究的重点,是如何防范室内污染,减少PM2.5对我们身体的伤害。室内污染物与室外污染物是密切相关的,不同建筑类型,情况也不尽相同,但是室内外的空气品质是高度关联的。我们研究分类治理,对于住宅和公共建筑,根据情况要进行分类处理。我们将加大科研力度,在治理手段及措施上开发更多新的产品,另外,我们将从标准建设上推进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的进步。我们也将组织专家对有关PM2.5的现状及防治开展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