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卫生监督局要求,从6月份开始对市管宾馆、饭店、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住宿场所10户,洗浴场所8户,歌舞娱乐场所2户,下达执法文书25份。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单位集中空调卫生学检测报告未在醒目位置处公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未保存;清洗消毒缺失;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单位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证。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近期,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其他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前期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检验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