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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报告指京津冀2017年空气达标无望

   2014-09-29 10060
            被称为“大气国十条”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发布一年有余,一直被各地政府当作治理雾霾、改善空气质量的纲领性文件。然而清华大学的一项最新研究指出,仅依靠现有减排措施,京津冀地区很难在2017年完成“大气国十条”中设定的空气治理目标。

    2014年9月25日,中国清洁空气联盟与清华大学联合发布《基于“大气国十条”的京津冀地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政策效果评估》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在全面落实现有的减排措施的情况下,到2017年,天津、北京的PM2.5浓度下降幅度和北京的年均PM2.5浓度均达不到“国十条”的目标要求。

《报告》指出,如果全面落实现有的减排措施,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值分别为25.6%、18.7%和14.7%,而“大气国十条”里提出的PM2.5改善目标为京津冀地区2017年PM2.5应比2012年下降25%,因此河北、天津距离目标达成将会有很大距离。

《报告》也指出,虽然北京的减排比例勉强达标,年均PM2.5浓度将由2013年的88.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7年的65.8微克/立方米,但离改善目标60微克/立方米亦有一定差距。

   报告结论肯定了现有减排政策的有效性,因为测算结果表明,现有减排政策仍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空气质量改善。“如果在2017年全面落实现有的减排政策,将对京津冀地区带来明显的PM2.5浓度改善。”

     项目负责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教授说:“在京津冀地区的现有治霾措施中,二氧化硫和一次PM2.5减排措施对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削减的作用较大。其中,能源结构调整、电厂与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钢铁、水泥、工业窑炉除尘升级改造带来的减排效果最为突出。”

     该《报告》是第一份对现有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定量化评估的研究报告。研究团队基于基准年(2013年)排放源清单和区域空气质量模型(CMAQ) 进行了空气质量模拟与校验;然后量化分析了“行动计划”系列措施的减排效果;最后进行目标年空气质量模拟,评估“行动计划”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报告》同时提出建议,京津冀地区要完成国家设定的PM2.5改善目标应进一步采取更严格的强化污染控制措施。《报告》提出了十条措施建议,包括进一步使用清洁煤炭、控制骑车排放,压缩钢铁产量、进一步治理工业污染排放、治理农业氨污染等,并依照实施这些措施设定了强化减排情景。

     研究结果显示,结合现有的措施以及强化的减排政策,京津冀区域可将一次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氨和VOCs等污染物的排放在2012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35%、40%、40%、20%和30%。

     贺克斌对财新记者表示,建议中的强化措施有一些比较容易实施,例如天津、河北地区目前对VOCs的管控力度并不大,在工业排放脱硝、进一步削减河北钢铁产量等方面,也可以大有作为。

     但他同时指出,有一些措施依然很难实现,例如对农业氨排放的治理,强化措施建议天津和河北把畜牧养殖业集约化比例提高到30%,并推广施用肥料,然而目前农业养殖格局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贺克斌介绍,在研究的过程中项目团队已经将初步结果跟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收到了积极的回馈,河北省已经开始与项目课题组一起开展研究制定强化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确保2017年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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