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有关人士透露,北京市将强化对建筑施工图的节能审查和对工程施工与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以确保节能6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到位,并促进建立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
为了建立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北京市将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快热计量技术应用的试点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新建工程实施热计量的技术规定和有关政策。同时,推行建筑节能评估和标识制度。对奥运工程等大型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试点,逐步扩展到普通公共建筑和住宅。制定能耗定额,对节能建筑确定不同星级的“节能标识”,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取得节能标识的房屋。
北京市还将研究能源级差价格制度。研究对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以及对超额用能的单位和建筑实行差别电价的可行性,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试点。
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底,北京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4.8亿平方米,每年的建筑能耗达到1700万吨标准煤,超过能源消耗总量的1/3;近几年每年新竣工建筑面积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